8. LCA与雇主提交的材料不符 (LCA Corresponds to Petition) 在申请H-1B时需要提供劳工部批准的LCA。如果LCA上填写的职业类别、工资级别、公司地址等与申请材料中的信息不符,就会被RFE。 应对:和上一条属于一个类别的,处理起来相对容易。该补件的补件 向移民局解释清楚信息不符的原因,能自圆其说就行。 9. 职位必要性 (Availability of Work 【Off-site】) 放在最后,因为虽然是常见原因,但”地“里人不太适用。这个指,外包ICC的外籍雇员,多数情况下会收到Availability of Work Off- site的RFE。这是因为这些雇员一般不在本公司办公,大都企图通过H1B抽签肉身翻墙进美国。大部分情况是印度人遇到,国人很少人在中国抽H1B的。 应对:如果遇到,大概率需要请律师与公司一起搜集充分的材料,证明合作为长期,提供公司对你的工作安排计划,表明公司有足够的任务需要你来做。